办居住证必须明白的6件事

阅读: 2017-09-22 10:18:00 评论:0

  青海新闻网讯 居住证是外地人员在西宁必不可少的证明,如果没有这个证件,一些事情办理起来很不方便。不少居民致电晚报热线咨询关于居住证的相关政策,记者经过采访相关部门,现整理如下,供大家参考。

  首次办理居住证,办理人员如果已购买房屋,需本人携带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、两张照片到派出所管辖民警处登记;如果是租房户,需携带租房协议书原件、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、两张照片到辖区派出所管辖民警处登记。

  根据国务院《居住证暂行条例》规定,流动人口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,并同时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、合法稳定住所、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,可以依照规定申领居住证,所以申办居住证者必须符合“居住满半年”的条件方可申领居住证。

  办理异地身份证必须提供居住证,另外还需提供户口所在地户口本、本人身份证到居住证所在地派出所办理。

  根据青海省公安厅《青海省暂住人口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外地户籍人员只要提供居住证就可在西宁为车辆办理挂牌。

  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、《劳动合同》(含招用职工登记表)原件和复印件、用人单位证明、半年以上的用工时间证明。

  居住证有效期1年,如果居民在辖区连续居住,居住每满1年后,携带相关手续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签注手续,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,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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